11年前,丹东市民王先生与唐女士离婚。前不久,王先生被查出身患癌症,已是前妻的唐女士不计前嫌重回他的身边,甚至辞去工作陪伴左右。感动于唐女士的举动,“想要一个完整的家”也成了王先生的心愿,他主动提出与唐女士复婚。4月13日上午,他们的这份心愿终于实现。丹东市元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特事特办”,在婚姻登记处楼下为他们办理了复婚手续。当唐女士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两本红彤彤的结婚证时,眼里泛出泪花。
办理复婚手续
4月12日上午,元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电话铃声响起。打来电话的正是唐女士,她和前夫想要办理复婚,但前夫却因身体原因无法前往现场,询问工作人员能否到家中为他们办理登记手续。
婚姻登记处主任刘辉告诉唐女士,根据相关规定,有结婚意愿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不能由工作人员登门办理。但如果王先生身体状况允许,可以到达登记处楼下,工作人员下楼为他们办理手续。考虑到王先生的身体状况,她还叮嘱唐女士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手续,以便缩短业务办理时间,让他们尽早回家。
13日上午10点,王先生和唐女士由儿子开车载着,来到元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楼下。此时,工作人员早已等候在此。他们查看了当事人的身体状况,54岁的王先生病重得已无法说话和写字。
工作人员将唐女士带到二楼,指导她填写登记表格,工作人员念一句,唐女士写一句。在此过程中,另一位工作人员抓紧审查核实相关材料。由于王先生身体状况所限,本应由他亲手填写的表格改由儿子代写。母子二人轮流上楼办理手续,以保证留下一人能照顾车上的王先生。
刘辉说,以前他们也处理过当事人无法上楼登记的情况,但当事人多数只是行动不便。而中老年复婚的当事人,因文化程度有限,填写表格的速度通常较慢。考虑到当事人的身体状态很不稳定,不能在外过久逗留,而相关的办理程序必须得按规定完成,便多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帮助他们尽快完成登记。
达成“一个完整的家”心愿
今年50岁的唐女士说,离婚十多年间,两人只因儿子有过几次联系。3月末,她接到儿子电话,得知前夫刚刚查出患上癌症,她便辞去了工作,陪伴在前夫身边。当前夫提出复婚时,她也立即同意了。“这些年,我对他的生活很少过问,眼看他病重,我也想完成他这个心愿。只是没想到他病重得这么快,短短几天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唐女士说,很感谢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提供了很多帮助,“老王知道今天要来办理复婚登记,早上喝牛奶都比以前喝得快了。虽然他说不出话,但我能感受到他很开心。”
登记的最后一项,需要确认当事人是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自愿办理登记的。刘辉来到车门边,俯身面对着王先生说,“你听清楚我的问题,如果同意就眨眨眼睛。”脸色蜡黄的王先生倚靠着车椅背,大口地喘息着,望向她。刘辉接着问道,“你今天是自愿来这儿办理复婚登记手续的吗?”顿时,王先生的双眼眯起来了。刘辉再次问了一遍,在前妻和儿子殷切的注视下,他缓缓地、艰难地、重重地点了点头……最终,经审核证件、盖印、发证,两张鲜红的结婚证书递到他们手中,他们的心愿终于达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