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禁未成年人非医学整形

频道:整形医生 日期: 浏览:0

业界探讨

普遍支持严格限制

未成年人整形

10月21日,广州团市委举行《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起草工作新闻发布论坛后,广州大部分正规整形美容机构有关负责人均表示支持《规定(草案)》。广州美莱整形美容医院营销总监张华表示:“我们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未成年人必须由监护人签字才能开展手术。”广州曙光整形美容医院院长赵小芸也指出,《规定(草案)》并没有对所有的整形美容项目进行“一刀切”的情况,充分考虑到了未成年整形的刚性需求。

据悉,早在2007年,杭州市人大代表、杭州市第七中学副校长韩良在杭州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就提交了“关于制定非医学整容的法规的议案”,呼吁从非医疗整容法规、卫生部门对医疗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广告宣传的审查等方面规范未成年人进行非医学整容。业内人士认为,《规定(草案)》通过后,广州作为试点城市,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禁止为未成年人实施非医学理由整形手术”有借鉴意义。

召集令

限制未成年人整形,请你建言

据悉,《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除注册医生因医学上的理由外,禁止任何机构为未成年人进行整形手术。医院、整形机构在为未成年人进行整形手术前,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手术风险,并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媒体报道,该《规定(草案)》将于下个月提交广州市人大,预计明年6月可获得审议通过,目前正在面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小组于10月21日开通了广州未成年人保护网,并将《规定(草案)》在该网予以公布,征集反馈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2年11月15日前通过网站直接留言或邮件的方式送团市委社区与权益工作部。”

反馈意见征集电子邮箱:tswqyb2012@126.com

反馈意见征集信箱:团市委社区与权益工作部(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875号5楼505室,邮编:510170),

留言或邮件请注明“《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修改建议”。

问题1

医学整形与美容整形如何界定?

应召集人士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严格的界定

记者了解到,《规定(草案)》并没有对所有的整形美容项目“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到了医学理由上的需求。但目前医学和非医学理由并未有严格的界定。对此孙中生特别强调,“立法的出发点是好的,我们也非常支持,但如果不在立法前进行论证和严格界定,那么就存在立法不严谨的问题;如果不充分考虑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发育,禁也禁不了。”孙中生建议,有关部门在立法前应召集人士对医学和非医学理由整形手术项目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严格的界定。

孙中生举例解释,比如眼部整形手术,双眼皮术是出于纯粹美容的目的,但因上睑下垂、小眼症、内眦赘皮严重等问题而进行的手术,则应归入医学理由上的整形项目。此外,虽然祛除色斑、激光脱腋毛或汗毛等问题属于纯粹美容的整形手术项目,但考虑到这些问题会影响到部分青少年的心理健康,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不应该禁止。

杨建广也认为,这一条法规确实涉及不少知识,专家论证会是非常必要的。据杨建广解释,该条法规设计之初,就一直在策划专家论证会的事项,只是时机未成熟。目前《规定(草案)》已经公开征集意见,这一话题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讨论,是时候让整形美容业的各位专家积极参与进来了。

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药业官网达仁堂集团达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