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近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复,包头市九原区蒙医中医医院、固阳县中医蒙医医院、青山区中医医院、土默特右旗中医蒙医医院、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东河区中医医院、达茂旗蒙医医院、白云鄂博矿区蒙医中医医院共8个公立县级医院获批二级甲等中医(蒙医)医院。
至此,我市7个旗县区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规定的“旗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应当设置相应规模的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原则上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建设标准”要求。
近年来,我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需求为目标,持续深化中医药(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有力促进了中医药(蒙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全市现有中医(蒙医)医疗机构1054家,其中,市级中医(蒙医)医院1家、旗县级中医(蒙医)医院9家、民营中医(蒙医)医院24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01家,中医(蒙医)门诊部及诊所419家,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医药(蒙医药)服务体系。全市中医药(蒙医药)专业技术人员1562人,副高级以上职称333人,硕士以上学历93人。此外,市蒙医中医医院启动了基层中医药(蒙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打造基层“中医馆(蒙医馆)”127个,并向基层推广中医药(蒙医药)适宜技术112项,进一步提高了中医药(蒙医药)服务水平,提升了广大群众中医药(蒙医药)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加强对新评定和复审通过的等级中医(蒙医)医院的动态管理,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强化中医药(蒙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提高中医药(蒙医药)临床疗效,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未设置中医(蒙医)医院或未达到二级甲等要求的旗县区要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强化中医(蒙医)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县域内中医(蒙医)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鸿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