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这年头,
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实在是太多了。
大家购买商品一定要确认真伪,
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3.15重拳出击
1.
要案回顾
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熊某明知“HUTOX”(名为肉毒杆菌A型肉毒素,俗称“彩毒”)、“MEDITOXIN®”(名为肉毒杆菌毒A型,俗称“粉毒”)、“BOTULINUM TOXIN TYPEA NABOTA®”(名为“那宝塔”A型肉毒毒素,俗称“绿毒”)、 “Botulax®”(名为肉毒毒素A型,俗称“白毒”)等系假药,仍伙同刘某等人通过微信向闫某等40余人销售,闫某等42人通过注射方式向100余被害人销售上述肉毒素,销售金额达100余万元。经认定,上述“HUTOX”、“MEDITOXIN®”、“BOTULINUM TOXIN TYPEA NABOTA®”、“Botulax®”等均系假药。
2018年12月20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药罪,依法对该起销售假药案的44名被告人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提醒
在网购热潮中,微信聊天、淘宝店铺成为假药主要流通渠道,且从销售假药的类别来看,美容针剂、保健药物为主要销售药品。
有些网上假药店打着祖传秘方名头销售所谓的“特效药”,价格相对正规药品偏低,消费者容易受到诱骗。此外,在现实生活中,年轻人在网上购药给老年人服用的情况也比较多,老年人在服用后如果出现不适症状,多数会将药品丢弃,难以保存证据。
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健康,请大家网购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通过官方平台和正规渠道选购药品、保健品,同时注意保存证据,遇到问题积极与卖家交涉或投诉举报。
商品千万个,
食药第一个,
选购不谨慎,
亲人两行泪。
其实消费者享有的权益何止食药领域,
维权的日子何止每年3.15。
很多时候,
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而自己却浑然不知,
“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眠的人”,
小编这就来唤醒大家。
消费者的哪些权益值得重视?
安全权
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也就是说,经营者在他的经营场所内,对你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所以当你在超市、在酒店因为水渍、油渍滑倒摔伤,当你选购商品时
包包突然
被抢,当你安稳吃着饭却被旁桌打架的大兄弟误伤……不要咬牙忍痛委屈地走人哦!
求偿权
大家都知道,买到伪劣产品时,可以去索赔,赔多少却总是傻傻分不清楚……
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进行购买的,退一赔三保底500元。退一指无条件退款,赔三指应当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保底500元是指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若是买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呢?可以要求经营者退换货或者索赔。索赔时,我们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商户要对消费者予以充分尊重,不能强买强卖。“禁止自带酒水”“只有办理移民或者死亡方可退卡”“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霸王条款”你是否还能见到?
当然,
权利也是有边界的,
维权要适度,
勿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哦!
那么问题来了,
如何通过合理合法途径维护正当权益?
一个受损,五大对策。
A.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
B.协商不成,拨打12315投诉电话;
C.或者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D.自己向当地工商局或质检部门反映情况;
E.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
亲爱的消费者,
你get了吗?
来源:宜兴市人民检察院